彝良县出台规定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

发布时间:2015-01-23 09:42:17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彝良县出台《关于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的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负责对乡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规定》明确: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期间,除因公之外,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工作日每天有1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在乡镇机关带班值班,双休日、节假日有1名领导带班值班并原则上以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为主;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或因私请假,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履行报备请假手续;乡镇机关每天将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出差等出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乡镇党委对加强干部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走读”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领导干部是具体责任人,纪委负监督责任,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乡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无特殊情况发现1次查岗不在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同一人2次查岗不在的,对本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同一人3次以上查岗不在的,或者因人岗脱离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本乡镇领导干部因“走读”问题被免职的,纠正“走读”现象效果不明显、严重影响工作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责成乡镇党委书记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