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蔡局长,作为单位一把手,你是如何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于老百姓比较关注的低保问题,你们是怎样分配低保指标确保公平公正的?”
1月15日,在思茅区召开的三届五次纪委全会上,南屏镇党委书记,云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以及区民宗、区民政、区畜牧、区旅游和区扶贫办等7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面对全体区纪委委员和参会的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相继上台报告,从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政治、组织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述廉并接受质询、提问,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当场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打分”。
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是思茅区自2013年以来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定的一揽子制度之一,其中《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办法》规定,区属各乡(镇)、部门“一把手”要向区纪委全会述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廉。述廉内容主要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人廉洁自律、以廉促勤等方面情况。区纪委明确要求,述廉对象在述廉内容上必须加
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购置房产、本人出国(境)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以提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方式进行说明,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守廉的责任意识,更好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此次述廉正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所说,“述廉最主要的是看成效,不在于报告写得好、问题答得好,而是让大家“冒冒汗”、“红红脸”,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大家要带着压力,带着沉甸甸的责任回去抓好工作”。(杨霞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