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三增三创”工作方法强化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01-20 15:15: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宁洱县纪检监察系统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动态监督,实施常态问责,通过“三创”,实现了“三增”。

创新监督方式 。创新监督组织。为加强动态执纪监督工作,宁洱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动态执纪监督工作组,分干部纪律作风执纪监督小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执纪监督小组、民生工作执纪监督小组三个组,

创新监督理念。做到六个结合,即坚持监督主体责任与履行监督职责相结合,保障中心任务与服务民生相结合,定期联动明察与适时进行暗访相结合,强化问责运用与提升执行效能相结合,敢于监督别人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注重完善制度与着力执行相结合。严格追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的纪律责任,保持坚决正风肃纪的韧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和工作效能监察,严格问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和服务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问责机制创新。采取督办、约谈、训诫、函询、质询、通报等多种责任追究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健全问责工作明细流程,规范问责程序,抓住不落实的突出问题,问责不落实责任的干部。

监督制度创新。根据《县委干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制定实施《宁洱县纪检监察系统动态监督工作制度》,并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完善《宁洱县监督职能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人事、司法、审计、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等监督资源,采取联席会议、汇总反馈、通报曝光等互动方式,对督查建议、问题线索进行研判,作出处理决定,综合运用监督问责结果,促进执行落实。

实现“三个增效”。通过监督制度、监督方式以及问责机制的创新,宁洱县纪检监察系统实现了在监督方式的务实管用方面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在问责运用具体规范方面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三化”,畅通政令;在执纪效果常态长效方面提质增效,进一步正风肃纪,服务民生等“三个增效”。

2014年,先后37次集中对县属各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落实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窗口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情况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和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对超标办公室腾退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5个,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对政务中心3名上班时间观看与工作无关视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发出整改通知书23份,责令23家单位部门进行整改;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党校培训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无故缺席会议的4家单位和违规办理女儿升学宴的2名党员及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4 名违反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名违规使用公车的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