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腾冲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整治,“三公经费”再缩减,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3.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4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17%,因公出国费减51.2%。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健康支出;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相继制定完善《腾冲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腾冲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腾冲县县直机关差旅费、下乡交纳伙食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县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及预算预留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全县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明察暗访、查办案件、通报曝光为抓手,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县纪委共组织明察暗访1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4件,涉及人员80人。立案审查28件 28人;问责26件,处理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