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由德宏州政府组织,州法制办牵头,州政府督察室、州监察局、州招商局和州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分别对德宏州各县市和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为期18天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情况。根据《州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2014年政府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土地市场管理情况。对2014年涉及办理土地登记程序、出让国有土地的规范性和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情况进行检查。三是2013年执法检查内容的整改情况。对2013年进行的相关执法检查中要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采取实地走访招商引资企业、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查阅卷宗、实地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对截至2014年11月20日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进行抽查。(尹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