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抓实“一把手”述廉引领干部廉洁从政

发布时间:2015-01-17 12:55:52   来源: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永善县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办法》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乡镇(部门)“一把手”述廉、评廉工作,并将述廉工作向村组延伸,积极引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自查“严自省”。各乡镇(部门)提前印发述廉通知,对述廉时间、重点内容、程序步骤、注意事项、工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勤廉规定再学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严格自查自评自身廉洁情况,肯定优点及成效,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自我反省完善提高。

审核报告“查到位”。每位述廉对象突出述廉主题,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涉及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说明的其它情况等内容,认真撰写个人述廉报告,按规定时间将个人述廉报告交上一级组织审议,对结构不合理,内容避重就轻、华而不实的述廉报告,返回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具体、问题查找剖析到位。

会议述廉“亮真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廉,在把握述廉报告文字简练,严格控制篇幅的基础上,要求个人口头述廉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尽量只看提纲,脱稿发言,将自己诺廉履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一把手”职责、作出表率带领班子(队伍)等情况,客观地向参会人员陈述,亮出自己勤廉真实情况,接受大家检验。

质询测评“定廉绩”。“一把手”述廉后,由相关领导根据个人述廉报告及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质询、提问,述廉对象当场作出答复,然后由参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等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打分,严格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成绩,将勤廉评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反馈整改“促提高”。将述廉对象的勤廉认定情况及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其本人反馈,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如有被测评为基本合格的述廉对象,将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被测评为不合格的述廉对象,给予组织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有效提高党员干部勤廉意识,促进廉洁从政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