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委:“六管齐下”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不落空

发布时间:2015-01-16 08:48:40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4年,盈江县委强化职责履行,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量化到具体要求上、落实到具体措施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主体责任严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始终坚持领导带头,一线带队,示范带动,扎扎实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制定下发《盈江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9次,专题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4次。年初县委书记、县长直接与全县83个责任主体的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加强监督检查,对去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年末县委书记亲自带队,率县委常委分赴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年终考核。县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年内先后36次到分管联系乡镇、部门,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规范制度体系,选好用好干部。县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修改完善了《盈江县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岗位特征、考察对象人选的勤政廉政、群众公认情况和在急难险重面前的表现,有效防止和杜绝了“人岗不适”和“带病提拔”的情况。出台《盈江县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规定(试行)》、《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等制度,逐步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2014年,共对18名拟提拔和22名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县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主要领导实行末位发言,年内建立县委书记重大决策责任档案36件。严格审计监督,对8名领导干部执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5个重大项目执行了审计。

关注民生民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委高度关注群众呼声和热点问题,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包案,每月1日为接访日,同时每名县级领导每季度至少下访1次,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维护好群众利益。建立盈江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强化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全年,监督拨付资金63434.4916万元,发放资金23197.9937万元,惠及20余万名群众。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一年来,全县3493名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2332户,召开民情恳谈会167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3963条,解决实际问题1172个,协调项目328个,落实资金12695.42万元。

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县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82项,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实施监督,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出台《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全县32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51名县级单位负责人在2014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会上作了现场述廉,并组织部分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作了现场述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县已梳理出职权目录1407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740个,并在进行了公示公开,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同时,坚持每年一次的廉政提醒谈话,全县43名处级领导和88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层接受了来自县委书记、县长、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的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监督关口前移。全县科级干部已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分别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留存,同时,实行婚丧事宜操办备案制,全年登记22件。

“零容忍”查办案件,坚决遏制腐败。县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一方面是在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200余万元,人均公用经费达到2.4万元。另一方面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有力的警示震慑。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52件,初核各类线索37件,转立案30件32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0人,初核了结6件6人,正在初核1件,结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8人,为2个单位和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通过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在全县形成了迎难而上、奋力赶超、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盈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廉洁从政作表率,管好自己带好队。县委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主要领导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以上带下,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部门、乡镇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教育、管理。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并邀请上级纪委、检查机关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集中作了廉政培训。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类廉政培训班、报告会88场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162场次,观看廉政影片76片次。组织17批次1004人赴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