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委强化红线意识 尽心尽力当好“硬后盾”

发布时间:2015-01-13 16:30:02   来源:迪庆州纪委

州委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聚焦主业,真正使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全面支持重拳出击惩腐败。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对于重大案件州委书记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今年1--11月,全州共收到信访举报146件(次),同比增长43%;上级转交办154件(次),同比增长367%;初步核实违纪线索98件,同比增长123%;结案29件,同比增长40%;共处分违纪人员39人,同比增长34%;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其中:开除党籍20人,撤销党内职务 1人,严重警告5 人,警告2人;政纪处分22人,其中:开除4人,撤职2人,警告1人,降级2人,记大过5人,记过6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11人。

全面支持刹风肃纪纠“四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从具体问题抓起,严明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变化方式、手法隐蔽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后、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生的违规问题,让顶风违纪的人收敛收手。今年1—11月,全州共派出13个督查组进行了21次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点名道姓通报5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严格贯彻执行《迪庆州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形的问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今年1-11月,全州共计行政问责10件10人。

全面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州委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州深化改革工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参照中央和省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州委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通过了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方案已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加强对纪检监察回归主业的政治保障,清理退出州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54个,保留或继续参加15个,实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轻装上阵。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力度,两年来,全州共有3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任用,有20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系统外任职。加强纪检监察履行职能的经济保障,州级财政每年预算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00余万元,并足额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