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机构调整后监督执纪力量超半

发布时间:2015-01-13 08:49: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方案》日前已报经省纪委及市委批复同意。按照此方案,普洱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完成后,超过一半的机构和人员力量将被调整到监督执纪的主业上来。

按照自上而下的纪检监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要求,普洱市此次调整通过整合、新设、重组、更名、保留、成立等方式实施,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设立13个内设机构和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机关党委,并成立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中心,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内设机构达7个。同时,机构调整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实现了盘活机构编制存量、增强监督执纪力量、厘清机构职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的四个转变。

具体调整情况为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问责办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新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在干部室、宣教调研室的基础上分别组建组织部、宣传部;撤销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组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将案件检查一、二室分别更名为第一、二纪检监察室。保留案件审理室和机关党委。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为市委的单设机构,设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