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领导干部敬业有功 怠业必惩

发布时间:2015-01-12 08:45:5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最大限度挖掘干部的创新才智,激发拼搏精神,让“干在实处者”有荣誉,“走在前列”者受重用,碌碌无为者无出路,消极怠业者受惩罚,玉溪市出台《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在全市上下建立主动作为,务实苦干,争先进位的工作新常态,为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该方案以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为重点实施对象,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纳入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来实施。

同时建立“敬业有功 怠业必惩”机制,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突出的”等六个方面视为敬业有功,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敬业有功的领导班子及有关干部在政绩考核时作为重要内容,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对“不重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五个方面视为怠业,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党政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

为保证该方案的有效实施,明确由市纪委研究完善适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监督执纪问责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