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规划局筑牢廉政“堤坝”为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5: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规划虽然是技术性工作,但却是反腐的敏感地区。近年来,大理州规划局采取四大措施筑牢廉政“堤坝”,为全州规划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实施办法,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位。

率先垂范。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局领导当好表率,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不良倾向。

强化任务落实。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发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专设机构的监督作用,坚持做到凡有风险点的地方就有监管的力量存在;组建城乡规划专家库,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实行规划决策事项向媒体、网络、公示栏“三公开”;召开座谈会,邀请规划系统服务对象代表参加,面对面征求服务对象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

注重制度落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均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14项内部管理制度,新建了4项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废、改、立”,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风险防范网络更加严密;扎实开展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评估成效,营造了清正廉洁、积极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