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陆维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5-01-09 09:39:21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5年1月7日,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同志对部分市直主要部门新任职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三点要求。

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当前中央和省市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切实增强主动适应政治新常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

积极履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对照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靠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确保责任落实不空、不偏、不虚。

严格执行标准,切实遵守廉洁从政纪律规定。要严格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标准,及时查纠个人的差距和不足,带头严守党纪国法,切实守住做人、为官、做事的底线,始终做到既干成事又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