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呈现“三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5-01-08 19:52:0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亮点一:与时俱进,内容新颖

从2014年新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上看,“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在分值的设置上占了较大比重,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契合。一些重大的、敏感性问题也首次成为考核的一项“新规”,如: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贯彻招投标等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度,等等。作风建设的考核上,也突出了一个“实”字,将以往一些大的、虚的、无据可查指标全部砍掉,只保留能抓得住、考得实的指标,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亮点二:整合资源,考核助力

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都实行单列考核,今年的考核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目标、市管干部一并考核。在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芒市2014年度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党建目标责任制、市管干部考核动员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段滨,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鲁志坚都不约而同的做出强调,合并考核的目的就是通过整合纪检、组织部门力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履职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在交叉考核中交流思想、发现问题,把管党、管事、管人、管纪律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考核过程中,考核组认真按照市委的要求,通力合作、相互沟通、信息共享,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它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遵纪守法、在广大干部中的形象也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亮点三:注重公平,科学考评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是含金量比较重的,大家都高度关注和重视,因为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直接挂钩,所以,如何保障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严肃性和实效性至关重要。”这是芒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潘黎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评价。为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功能,体现正确工作导向,该市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做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考核领导小组全部由市委常委带队,在人员抽调、搭配、分组、培训等方面都下足了功夫,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同时,在考核的手段上不是简单的以“看材料论英雄”,而是把平时检查情况、社会调查情况与查阅资料情况有机结合,最终做出一个全面、科学、综合性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张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