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出台办法规范纪检监察网站内容发布

发布时间:2015-01-08 14:58:35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普洱纪检监察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的组织管理、网站安全以及网站功能、内容发布作了规定和规范。

《办法》明确,网站主要承担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举报监督、互动交流及机关要求其他功能。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发布中央、省、市党委、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发布市纪委监察局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新闻;发布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新闻等内容。并开设了“举报监督”和“互动交流”两大专栏,为提供群众网上举报和倾听民声提供了支持。

在网站发布时限及程序上,《办法》明确:一般工作信息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重要信息在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动态性工作由各室、各纪工委负责人审核后发布;案件查处信息按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发布。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工作通知文件、纪检监察工作负面信息,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文艺作品、艺术摄影可随时发布,但文责自负。(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