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水县派出11个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抓实该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9个乡(镇)、55个县直部门,6个单列的有主管局的科级单位进行统一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及责任追究、工作创新等情况。按照“考核内容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细化、实化”的思路,将每个工作项目都确定目标要求、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加分、扣分方法。检查考核步骤主要采取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开展述廉述责和民主测评,组织座谈和个别访谈,抽查重点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及督促整改。
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结果归入廉政档案。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班子及其成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视情况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彭佩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