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一年查处20名处级干部 同比上升222.2%

发布时间:2015-01-08 14:43:39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刀承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德宏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红卫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1月7日通过其官方网站通报了所查处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据悉,2014年,德宏州纪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全州立案146件,同比上升23%;结案153件,同比上升31%;给予党政纪处分168人,同比上升36%,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同比上升222.2%,乡科级干部49人。

德宏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刀承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刀承平在担任瑞丽市勐卯镇镇长、瑞丽市农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土地租赁、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8.5万元。经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并报州委、州政府批准,给予刀承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德宏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红卫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李红卫在担任德宏州财政局涉外金融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农业保险业务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6.95万元。经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并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红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再次证明了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管谁违反了都要严肃处理,没有‘下不为例’,没有‘情有可原’,只有言出必信、令出必行。”德宏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德宏州纪委加强对全州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州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经常研究分析具体案件、办案安全、线索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办案工作措施和办法。先后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奖励实名举报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等制度。德宏州纪委落实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明晰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增强办案力量,直接从事办案的机构占机关数61.54 %,办案人员占编制总数50.88%,实现了中央纪委“关于机关机构数和编制数的一半以上用于抓主业”的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认真履行执纪监督办案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了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瑞丽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成钢,瑞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从柱,芒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兴会等案件。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乡镇纪委和派出纪工委的办案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州、县、乡三级联动办案的工作机制。2014年,全州乡镇纪委共查办46件案件,占立案件的34%,同比上升53%;派出纪工委共查办11件案件,占立案件的8%。

除集中力量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外,该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也不断加大。2014年,共处理干部21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问责112人,通报67起172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