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动和数据看罗平作风之变化

发布时间:2015-01-08 11:09:29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这两年,我觉得身边“飞四”赌酒的人少了,搭棚设宴、大操大办收敛了许多,在小区里停放的公车也没有了,尤其是一个好朋友常常炫耀的节礼没有了,真心觉得社会风气在好转。”家住罗平县九龙街道的李先生很欣慰地说着作风之变化。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罗平县根据地方“飞四”赌酒习俗、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问题,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方面,制定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罗平县“作风改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罗平县关于严禁党员和干部职工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规定》等规定和实施办法,坚决反对特权、公务用车、赌酒、奢侈浪费等现象。

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罗平县召开会议95次,较上年同期减少35%;发文数量418件,较上年同期减少比例3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7项(今年数量为178条,上年同期数量为215条),较上年同期减少比例为17.2%;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7条,20人次。

此外,罗平县纪委监察局对“四风”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督查问责。通过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特邀监察员、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电视台记者进行专项督查等方式,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具体问题入手,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行动。通过督查,查处了39名干部职工“飞四”赌酒,并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41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违反学习纪律被通报,并责令公车伴读、缺席、上课打瞌睡、上课玩手机的同志写出了书面检查。对62个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公职人员上班纪律开展督查,24名违纪人员被查处。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定点封存情况,对学校、餐馆、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不定期开展督查,1名局长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信用联社职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3名违规办酒人员受到处理,问责2人,党政纪处分1人。根据群众举报,对在“三八”节期间以比赛竞技方式违规发放钱物的3家县直单位进行了督查,责成单位对发放的钱物予以收回,相关支出由个人承担。

据统计,2014年以来,罗平县作风办共开展明察暗访66次,查处125人,党政纪处分53人,问责28人(问责并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2人,其他处理23人;被查处人员中,正科级领导干部3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3人,一般干部职工68人,其他人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