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社保局强化监管保医保基金阳光运行

发布时间:2015-01-08 08:29: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社会保险局以“打造阳光医保、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阳光运行。

加强结算管理,全面推行付费方式改革。采用“总额控制,定额指标管理,按病种付费和大型材料限价支付,质量考核”的“复合式”结算办法,对州直21 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人均定额管理。

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医保基金阳光运行。完善医疗保险支付稽核的办理流程,加大对不合理检查诊疗、超标准收费行为的整治力度。截至2014年11月底,共对2329户97476人基金征缴户进行实地稽核,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稽核定点医疗机构、药店841家次,查出违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212家。

实施专业审核,严查医疗服务违规行为。成立医疗服务行为专业审核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审核队伍,对全州“两定”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专业审核。截至2014年11月底,共出动专业审核人员387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22家,查处不合理费用1083万元,追回医疗保险基金547.97万元,取消定点医疗机构5家,暂停医保支付系统1家,全州通报2家,限期整改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