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切实做到三个强化 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访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志红

发布时间:2015-01-07 15:27:4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志红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请问李局长,您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有什么重要作用?

李志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着民生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等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这就要求每一位从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同志都要从工作实际出发,以职责履行为主线,以权力运行为重点,着重从财务管理、信访维稳、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住房保障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切实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职权流程清晰,对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和可能诱发腐败,以及由于不作为或乱作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形成层层监督、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严守纪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记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是什么?

李志红: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头人”,担负起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积极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督促党组发挥作用。班子及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城镇房屋拆迁、资质和资格审批等由住建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拥有的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人事任免、项目分配、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各类职权,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认真抓好,全力推进。

记者: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李志红:一要强化认识,注重防微杜渐。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入手,通过采取宣传教育、风险监测、预警问责、考核评估、制度建设等多种措施,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要强化动态管理。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和反对“四风”的规定和州委五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对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有效、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是否完善、公开是否到位进行再对照再检查,抓好问题整改,把这项治本工作落到实处。(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