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剑川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制止违规办理客事2起,对1起违规客事办理情况进行了立案查处;实名通报了上班迟到和缺岗的27名干部职工,对公务用车未报备使用的8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4人,资金22万元;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2个,资金373.633万元,全县的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善。
深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县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4人次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勤政廉政谈话33人次的;对9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6名党政“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现场述职述廉,同时接受现场提问和测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深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出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8个乡镇党委和62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一检查、年度一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 陈焕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