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对永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

发布时间:2015-01-06 10:22:07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4年12月29日,大理州委常委、副州长王德林率州委第八考核组到永平,对永平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永平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王德林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以新的思维、新的方略、新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建设融入了新的动力。

王德林强调,要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论述、新要求、新举措,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守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针对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王德林要求,考核组和永平县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考核,严格程序,扎实开展考核;要客观公正,做好述廉测评;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永平县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结合考核组的反馈意见,找准差距,抓实整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持续用力,务求实效,以担当精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抓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永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字云飞受县委书记李洋委托,向考核组汇报了永平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并作了个人述廉。县级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书面形式作了述廉报告。会议对永平县县委、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

据悉,大理州委考核组在随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查阅永平县党风廉政建设资料,同各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并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实地抽查部分乡镇和县级基层单位,以更好地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全面的了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