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9名市级领导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5-01-06 08:56:40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12月上旬以来,保山市9名市级领导带队,抽调40余人组成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集中对全市87个单位和部门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014年,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单位主要包括8个县区、园区和79个市直部门。对县区、园区单位考核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监督责任三大项共30小项内容;对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监督责任三大项共27小项内容。按照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在重扣分方面,若单位领导“一把手”在现岗位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发生一人次最高扣41分。反腐倡廉政任务分工牵头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扣10分。

同时,2014年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往年相比呈现了新、简、实的特点。一是考核方式上的创新。一改往年采用的年终一考定“终身”的做法,把平时的检查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突出平时的监督检查功效;二是考核程序上的简化,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简化痕迹资料的查阅,个人谈话选择有重点的对象来谈,不再泛泛而谈;三是检查考核工作上的扎实。从市级带队领导自身做起,深入到被考核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查阅相关痕迹资料,延伸到基层站所检查。目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序推进。( 杨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