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青龙镇“五个到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1-05 17:22:31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华宁县青龙镇党委始终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位”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到“五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年初单独召开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由党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每逢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党政主要领导都主动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主动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案件查办机关抓好反腐败斗争,在全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责任明确到位。党委主要领导亲自与各村党总支、各站所层层签订36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6名镇副科实职以上干部、站所长、村“三委”负责人签订《青龙镇2014年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增强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的主体意识。各班子成员能自觉地履行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措施到位。制定下发《青龙镇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对全年的责任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纳入年终考核,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四个不直管”制度(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不直接分管建设工程项目和不直接分管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议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并将议题书面通知镇班子成员,不得临时动议题。

督促检查到位。对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对36个责任单位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反馈。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报告,接受抽查核实。对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收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执行“一承两述三谈”制度,全年共谈话40次,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教育。

结果运用到位。组成5个考核组,分别由党委委员带队,对全镇党风廉政责任制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对上年度8个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24个合格单位、2个基本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存在问题,责令认真整改;对上年度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全镇领导干部职工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适合人员2人进行免职处理,对德、能、勤、廉兼备的干部职工11人任用到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