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长张纪华: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来抓

发布时间:2015-01-04 15:58:38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4年12月30日,昭通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纪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市政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张纪华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市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位一体”理念,统筹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件大事,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清障、排阻、助力、护航。

张纪华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至关重要、极端必要,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重大政治决断,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是加快推进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市政府部门功能地位重要,社会影响大,掌握着公共资源决策权、审批权、支配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集中、资源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等级高,保证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不同程度存在不落实、假落实、难落实等现象。思想认识上,一些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来看待,常规性应付了事;组织力量上,责任担当缺失,“一把手”的第一推动作用不明显,“只挂帅不出征”、“只做主不当家”的问题较为普遍;成果运用上,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导向作用不明显。市政府部门党委(党组)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当好主体责任的组织者、践行者、引领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张纪华要求,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项内容的重要论述,将落实主体责任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一要抓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素质硬、能力强、作风好、干出业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选好人、选对人。二要抓维护群众利益。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坚决纠正和查处灾后重建、涉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三要抓强化监督制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把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等作为重点领域,加强对管人、管钱、管事、管项目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四要抓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凡是有群众举报,都必须及时受理;凡是有具体线索,都必须认真核查;凡是违反党纪国法,都必须严肃处理,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违纪必纠。五要抓带头廉洁从政。主动适应为官从政新常态,树立正确价值观,清醒认识为官从政的人生价值高于金钱和权力,领导干部的价值就是奉献,领导干部体现的就是奉献,珍爱政治生命,时刻不忘党性、不忘党员和干部身份,坚守官道、踏实干事、干净做人、清白为官。

张纪华强调,要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领导”和“责任”要一肩扛。领导就是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不仅仅只是“领导”,同时也要负“责任”。党委(党组)一班人尤其是书记“一把手”要扛旗引路,亲自抓、主动抓、直接抓、严格抓,直接领导,直接负责。二是党风和业务要两手抓。越是进入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越要抓好党风、惩治腐败,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破除“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等错误思想,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努力做一名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双为”干部。三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同发力。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最关键,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首责、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记住自己是党委(党组)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协助班长抓好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做到党委(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四是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同到位。一个单位问题成串,腐败案件频发,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定要被追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进行签字背书,解决好“难追究”、“追究难”、“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问题。

张纪华要求,要切实落实工作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担组织领导之责。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到业务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二要担教育管理之责。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正面引导、反面教育,以案明理、以案说纪,增强教育的认同感和实效性。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三要担检查考核之责。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四要担作风建设之责。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四风”问题整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市政府副市长郎学超出席昭通市政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