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01-04 10:52:20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4年12月17日,迪庆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州纪委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认真研究了《迪庆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报了省纪委通过的《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方案》,会议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齐建新主持,州纪委常委、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必须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立行立改,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指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会上,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就《迪庆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会议同意将修改完善后的《迪庆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