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四强化”规范公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5-01-04 09:10:39   来源:云南省纪委

楚雄州永仁县通过制定《永仁县整治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实施方案》,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出实招、动真格强化公车日常监管,促进了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强化公车“亮证”管理。通过统一粘贴正面为“永仁县公务用车”、反面为“严禁公车私用”的警示标识,注明车辆编号、监督电话等,公开公务用车车辆身份,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将公车置于“阳光”下运行管理。目前,全县7个乡(镇)、62个部门的256辆公务用车全部亮出了身份,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38辆;执法执勤车64辆;事业单位用车54辆。

强化驾驶安全管理。各单位以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实行安全驾驶年度奖惩、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公车驾驶人员的管理与安全知识、相关制度培训学习,取消“特殊车牌”彻底打消公车驾驶员“特权”思想,增强公车驾驶人员依法依规行车和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强化公车使用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个人整改清单向党员干部群众作出“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承诺,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循,将公车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实行公车去向登记报告制度,凡不属公务活动的一律不予派车,节假日公车一律收回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因公确需使用公车的,报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县纪委监察部门3次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利用公车操办婚丧事宜、外出旅游、休闲娱乐等公车私用情况、节假日公车入库情况、日常公务用车停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均检查未发现公车违规使用现象。

强化公车维护管理。各单位公车加油、维修和保养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加油时做到油卡和车号相对应,杜绝用公款加私油等不良现象发生;维修时,由驾驶人员作出初步维修部件清单和费用报告,报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指定维修厂进行维护,相关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用公务卡结算、核销,杜绝公车维修费用虚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