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古城区委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察局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
12月23日,古城区召开第64次常委会,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区纪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执行情况汇报。
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古城区委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意识,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加强学习,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交心谈心、廉政提醒谈话,加强宣教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狠抓监督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作风建设等工作。
履行监督责任。古城区纪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一是强化监督责任。通过会议、报刊、电视、廉政党课等方式,广泛宣传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主业,将原牵头、参与的104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削减至15个。制定实施关于领导干部述廉、廉政提醒谈话、反腐败等工作制度。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反腐败体系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对“四创两申”、消防安全、护林防火、抗旱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等开展行政监察,及时处理效能投诉电话3起,对人大代表、列席人员提出的2条意见建议进行面复,行政问责1起,聘请12名同志为特邀监察员。三是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开展了纪律、旅游安全、公务用车、作风常态化、“四风”突出问题的督查和整治,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14家单位17人。四是认真受理来信来访,达到安全文明办案。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43件(次),初核率86%,办结率98%。党政机关立案9件9人,办结率80%。认真对200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清理整改。投资40万元建设省级示范谈话点。五是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对人事、财务、建设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进行监督,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工作,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下一步,为达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纪委‘敢出手、两个责任齐抓共管’”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抓教育,抓作风,抓监督,抓查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在古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建设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