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启动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02 00:29:39   来源:迪庆州纪委

从2014年12月3日开始,迪庆州委常委已分别带领7个检查考核组,深入全州各县,州委各部委,州人大机关、州政协机关、州法院、州检察院,州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州管企事业单位,就各县和州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重大部署以来,迪庆州对各县和州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第一次检查考核。也是连续八年由州委常委领导带队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体现了州委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以上示下,既挂帅又出征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按照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州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年度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做了大幅调整和完善。由过去从州纪委抽调人员考核调整为从州委办公室、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共同抽调人员,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对“两个责任”进行检查考核量化;在考核分值设置上,增加了党委主体责任比重,适度加大了平时检查考核和社会评价分值;考核内容上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加细化和突出了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同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通报曝光等纳入考核范围,从而增强了检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将有效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今年的考核重点包括党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各项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查处腐败案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