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 “三强化”确保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5-01-01 14:22:27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双江县纪委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确保廉洁过节。

强化廉洁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营造清新、健康、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强化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培训中心等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县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抽查。 (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