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客事办理,建章立制,以实际行动促作风转变,不断提升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规范工作纪律。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及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差、休假、请假、学习,须提前3天按程序向州委、州政府报备;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离县出差、休假、请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县四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也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县委、县政府且须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领导干部外出及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如行程有变,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充报告。对不提前作出报备擅自外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工作纪律明查暗访常态化,对机关单位和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节假日必查,重点查纠工作期间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网聊天、逛淘宝、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将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规范公务接待。修改完善了《巍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巍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助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办法》从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出发,对公务接待工作中的接待范围、接待方式、审批程序、用餐标准、陪同人数等作了比较细致规定。《细则》对县接待办和县级部门负责接待的范围作了明确划分,接待方式分为常规接待和重要接待,常规接待由接待单位凭接待公函,填写《巍山县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报单位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重要接待先拟定接待方案,按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接待中要求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接待任务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包含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和主要行程安排,就餐、住宿和用车安排以及接待费用开支情况等内容的《巍山县公务接待清单汇审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在每年1月31日以前汇总本部门上一年度的公务接待情况报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组织公开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客事办理。制定出台了《巍山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规定明确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办理客事的范围为:本人、子女结婚,父母、配偶、子女丧事;婚事办客总规模不得超过50桌(每桌10人)。客事办理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结婚客在办客10日前申报审批,丧事在事后15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县处级干部向所隶属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申报审批后,报县纪委备案;政法系统县处级干部向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申报审批后,报县纪委备案;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报县纪委审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其他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县纪委备案。同时实行客事办理明察暗访常态化,对已提前申报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进行现场监督,严肃查处超范围、超规模办理客事,坚持发现一起、查找一起、通报一起。
截止目前,巍山县纪律作风督查组共开展明察暗访92人次,对93个单位、50个餐饮娱乐场所、7个办客地点、7个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机关干部职工上班迟到的36人、上班时间玩电脑的1人、未张贴公车标识的公务用车4辆、会议缺席的27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12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行为进行了备案监督,对1名违规办客的乡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