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委书记约谈县(区)委书记及部分市直部门“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5-01-01 11:34: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临沧市委书记李小平集体约谈8县(区)委书记和10个市直部门的“一把手”,了解掌握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约谈中,各地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汇报发言。李小平边听边点评,并客观严肃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约谈对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李小平书记指出,约谈就是提醒大家把主体责任负好,把“一把手”责任负好,没有暴露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现在没有问题不等于以后没有问题,大家一定要以身边案件为例,深入反思,不要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给党抹黑、给班子抹黑。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李小平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把手”,在人情世故面前,在名利地位面前,在各种歪风邪气面前,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淡定从容,一定要保持公道正派、避免以人划线、任人唯亲、以利用人,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把手”在各项工作中要增强群众观念,高扬法治大旗,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进程中,通盘考虑和努力协调各方利益,坚决避免急功近利、损害群众利益,坚决杜绝借批项目、批资金、批土地等牟利,着力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一再反映的诉求不闻不问、麻木不仁,不深入了解、不及时报告、不认真解决,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第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自己要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规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其次,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第四,强化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党的建设是“一把手”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对腐败案件一定要坚决查处,严惩腐败行为。第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作为“一把手”,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廉洁自律,自身过硬,用好权,守纪律,有操守,管住自己,带好班子,守土有责,树立硬当当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