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沧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结合所负责部门的工作实际创新举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一是转职能,用问题倒逼责任。一律不参加部门组织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并尝试退出部门常规性的人事招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一般性民主生活会,着力扭转纪工委监督面广线长、被动监督的局面,努力把纪检监察队伍从繁杂的政务中解放出来,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视角聚焦于信访件反映的具体问题,用问题倒查责任,精准发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转方式,用数字预警风险。认真落中共临沧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督促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情况季报工作;建立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月报制度,通过统计分析,把纪律作风规定从抽象概念变为更加直观的数据,让决策者做到心中有“数”,不仅巧妙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回归到部门,还有助于更好地分析研判、管控风险。
三是转作风,用协调破解瓶颈。坚持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奋发有为,努力挣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思想禁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借力部门条件优势,冲破制约监督瓶颈,推动监督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