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辛屯镇纪委落实“三转”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4-12-29 16:21: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鹤庆县辛屯镇纪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逐步改变以往在工作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系统“三转”要求以来,辛屯镇纪委高度重视,积极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一是主动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镇党委对纪委 “三转”工作的支持。二是及时组织镇纪委委员和12个村的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重点是上级各级纪委对落实“三转”的要求。三是对镇纪委今后开展工作的方向作了调整,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突出主业,严格执纪。一是突出案件查办。今年以来,辛屯镇纪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5人次,其中:通过“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63件,来访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接待上访群众12人次,受理信访件9件,立案查处1件。二是突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截止10月底,围绕“三资”管理、低保评定、危房改造、“三清洁”集资款的使用情况等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镇纪委共组织检查12余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存在问题的村限期整改。三是突出作风建设。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纪委聘请了89名干部作风义务监督员,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38种“庸懒慢玩浮”不良行为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

强化监督,认真履职。一是强化监督问责。由直接参与向监督问责转变,在日常工作中不再“冲在一线”,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三转”工作开展以前,辛屯镇开展的招投标和工程验收等工作,镇纪委作为监督方,一直都要求参与工程招投标和验收工作。2013年,镇纪委参与工程招投标达20多次。“三转”工作开展后,镇纪委明确不直接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验收等工作,只对重点工作或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不越位。在案件查处上,严格按照“抓早抓小,快查快办”的要求,积极改进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落实干部周一学习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值班制度、驻村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制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严格监督办法。建立明查暗访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做到检查前不打招呼,检查后不听解释,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汇总,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每次督查完后,督查结果当场向各村、各站所负责人反馈,并要求负责人在督查表上签字确认,确保督查的真实性、有效性。今年以来,镇纪委共组织明查暗访活动20余次,做到了“一月一督查”。

转变作风,提升素质。内外兼修,树良好形象。以王岐山书记强调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为要求,着力加强干部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向上级纪委争取外出学习培训名额,让年轻纪检干部多参加一些业务知识培训。二是每季度组织镇纪委委员、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干部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召开一次座谈会或培训会,做到上岗时提前培训,在岗时经常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