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积极探索,采取“12343”措施,稳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三转”要求。
一是聚焦“一个主业”抓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全县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退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4个,保留16个,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围绕“两项职能”厘职责。8月初下发了《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督促各乡镇、管理区和县属部门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做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专职副书记不分管党建和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确保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的两大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突出“三级培训”提能力。为落实“三转”要求打牢坚实的能力这个基础,把参加中央纪委及省、州纪委业务培训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平台,积极争取培训名额。到目前,共选54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及省、州纪委和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
四是着眼“四套机构”健机制。为确保全县各级纪委、县属部门纪委(纪检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四套机构”职责履行到位,制定出台了《砚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报告实施办法》、《砚山县乡(镇)和管理区纪委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试行)》等一批制定,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纪委组成人员、监察室和村社纪委、村社纪委书记、村社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7项工作职责。
五是立足“三不要求”谋改革。按照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不增”的要求,提前对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完成了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职能职责、存在问题等情况调研,制定出了内设机构改革初步方案。(砚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