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的见证者、践行者、推动者,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维护好、管理好、使用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确保民生资金安全。”12月18日,德宏州预防腐败局举办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培训会,对涉及民生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的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局等28个州直单位骨干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业务管理系统、监管督办系统、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州预防腐败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采用PPT课件,仔细介绍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系统的基本情况,演示操作资金业务处理,通报县市、乡镇(街道、农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强化实际操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向参训人员发放了《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业务人员操作手册》、《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管人员操作手册》和《关于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意见》等培训资料。明确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民生资金监管职责,确保民生资金安全。
据悉,为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在全省建立了融信息公开、资金监管、问题举措、预警督办、终端查询、情况反馈等功能于一体,省、州、县市、乡镇(街道、农场)四级联网的“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各类民生资金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拨付过程、最终使用实行网上全程公开,对民生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进行全程监控,全面提升民生资金动态监管水平,着力构建阳光透明、科学规范的民生资金监管体系,预防和遏制民生资金运行使用中的滞留、截留、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和延期拨付、人情拨付等不正之风。2014年1月1日我州5个县市、51个乡镇(街道、农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全面运行,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将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四级联网,构建民生资金监管体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