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三转”履好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12-12 14:07:25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创新方式,转变作风,着力推进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突出主业转职能。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81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排查,取消或不再参与67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4个,精减率达82%,退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现场监督,把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

二是突出主责转方式。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次),立案34件,同比上升61.9 %,处分3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24人,并且全部在网站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持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新调进的8人中有4人被安排到办案科室。把正风肃纪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年内,全县共组织明察暗访8次,对上班看电影、玩游戏、上淘宝网购物、不履行职责等不务正业的19名干部进行问责,并对所涉及的9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其中还追究了2名纪委书记和1名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对清理出来的1名 “吃空响”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

三是突出主力转作风。带头树立“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和廉政提醒谈话,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举办纪检监察干部2期300人次,选派9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开设“三转讲坛”,实行全员轮流办案,建立机关廉政书屋,开展每周轮流读一书活动,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