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四着力”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11 16:01:42   来源: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纪委监察局牢牢锁定“执纪、问责、监督”六个字,采取“四个着力”措施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

着力聚焦自身职责。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清理退出82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11县(区)、146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业务范围、加强办案力量、调整内设机构,主动聚集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三转”工作,履行自身职责。

着力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意识,牢牢锁定“监督”两字,做好预防腐败工作。通过突出监督重点,推进重要节假日期间廉政约谈制,制定下发“铁面纠风、廉洁过节”有关文件,对不正之风进行明察暗访,打出了预防教育、明察暗访、惩戒问责的“组合拳”;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等多种力量,采取随机方式加大抽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截止到10月,市、县两级共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408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198个,纠正116个,提出监察建议82项,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着力惩治腐败问题。主动聚焦中心任务,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加大对腐败的惩处力度。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2件、处理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同时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267件次,初查核实案件线索568件,同比增长13.8%,立案392件,同比增长33.8%,处分违纪人员513人,同比增长42.1%,(其中,县处级干部18名,乡科级干部121名),受党纪处分149人,政纪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不敢腐”机制,为治本赢得时间。

着力构建制度防线。通过废止制度19个,修订完善制度33个,新建制度2个,计划再建制度12个;提出“十个严禁”,出台重要节点纠正“四风”规定,制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规定,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等文件,为“转作风”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积极构建“不能腐”防线,产生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