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县明确县纪委书记在党委中排位前移

发布时间:2014-12-11 10:44:3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腾冲县委第53次常委会议对县委常委排序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县纪委书记排名县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县委常委之前。县纪委书记“排位前移”,是今年以来腾冲县纪检监察工作在贯彻落实监督“关口前移”中的一项新的组织工作创新,体现出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纪委书记排名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干扰,让纪检部门更好地发挥正能量,特别是能更好地监督同级官员甚至同级党委,对于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腾冲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是注重以“转职能”为工作重点。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对照“四定”方案逐条梳理,明确哪些职能和任务应该调整、精简或转移。二是把“转方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机制,组成6个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26项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161项重点投资项目及县政府40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上,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创新办案方式,建立委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案件分级办理制度、案件协查制度、案件协审制度、查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工作,今年1至10月,全县18个乡镇中已有9个乡镇纪委自办案13件,同比增加5件,增长62.5%。三是注重以“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印发了《腾冲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安排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行政问责等14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举办专家专题讲座,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截止目前,开展专业知识培训15期,专家专题讲座4场,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855人次。出台《腾冲县纪委监察局廉洁自律规定》、《腾冲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制度约束和内部管理,切实形成靠制度来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将推进执纪办案工作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实施,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