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纪委“三强化三创建”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08 15:08:11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在“三强化三创建”上下功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促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强化素质提升,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组织学习。坚持每月开展1次纪委常委政治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五召开1次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例会,规范了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制定跟班培训计划。制定干部中长期培训计划,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种培训,有计划地选送年轻干部到上一级纪委跟班学习,抽调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副书记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今年以来,先后安排4批10名纪检干部到北京、上海、浙江、昆明参加学习培训,安排4名纪检干部到州纪委跟班学习,组织全县4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州纪委举办的查办案件业务学习培训班,多渠道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人人懂业务、能办案,办好案”的能力和素质。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别对全县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心谈心活动,谈话内容因人而异,因岗而异,大家敞开心扉,沟通交流,互相帮助,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在素质。

强化力量整合,创建战斗型机关。落实“三转”工作,聚焦主业。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退出职能部门具体事务,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15个精减到15个,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主业主责上来。优化整合力量。针对现有办案人员少、散、乱的现象,把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人员整合,组成3个工作巡查组和3个办案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进行巡查、暗访,实行查办案件分组负责制、包案制,不断优化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力量。截止10月底,全县共开展明查暗访10次,处理违反“八项规定”案件4起;受理群众诉求423件,信访举报23件,查办案件28件,结案28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

强化监督意识,创建清廉型机关。通过在乡镇和部门设立举报意见箱、投诉电话和举报信息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每季度由纪委常委带队分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明察暗访,对上下班纪律、工作效能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富宁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制度》《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制度》,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定了“纪律红线”,要求全体纪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从政行为,努力锻造一支务实为民清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黄俊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