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聚集中心工作,突出主业、落实主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截止2014年7月,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存在“四风”问题的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和约谈,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29人。
转职能,突出重点抓监督。重点围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抓监督,2013年9月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腾冲县“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纠正“四风”作为主要任务,认真查摆,自我净化。围绕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重大决策抓监督,2014年4月印发了《腾冲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6个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26项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161项重点投资项目及县政府40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机制。同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上,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围绕抵制节假日歪风、抓好个人廉洁自律开展监督,2013年9月以来,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腾冲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腾冲县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纪律作风综合监督检查方案》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四风”、纪律作风督查工作13次。
转方式,事前事后抓监督。把过去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警醒式的事前监督、事后纠错的主动监督上。一是事前监督,就是坚持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去年以来,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单位85个,确定关键岗位141个、重点环节276个、查找风险点2072个、制定防控措施2847条。全县共有734名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601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述廉工作,其中4名“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与2952名科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公示;12413名科级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二是事后纠错,就是防止监管缺位,着力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行为进行纠正、查处、追责。印发了《腾冲县干部作风建设约谈制度(试行)》、《腾冲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违反八项规定、有“四风”问题、严重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问责或立案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转作风,提升自身抓监督。腾冲县纪委、监察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管理约束,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2014年3月,印发了《腾冲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分阶段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和各行业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及专题讲座,截止目前共举办讲座13期。制定《腾冲县纪委监察局廉洁自律规定》、《腾冲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腾冲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制度约束和内部管理,切实形成靠制度来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将推进执纪办案工作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实施,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