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陇川县纪委组织住建局、民政局、审计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个农场开展“5.24”、“5.30”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培训工作,用5天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农场负责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的负责人和农村危房改造、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涉及村委会、社区、分场工作人员等开展了9场次业务培训。
培训会强调,各级干部必须紧紧围绕州、县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以县级为主导,乡镇为责任主体,农户为建设主体,县直有关部门为监管主体。县、乡、村、组要齐心协力,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教育、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积极进行生产自救,把灾后恢复重建当作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地震灾后重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施操作及时补助到位,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做到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认真核实受灾对象,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与灾害无关的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逐乡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物资发放、财务支出、项目实施、投资效益的跟踪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工程质量低劣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后果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