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教育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11-21 09:43:12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洱源县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教育培训班,全县各镇乡、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干部职工计100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培训。

培训邀请了省州县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以专题授课的方式,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华传统美德与领导干部道德修养、互联网时代的执政党建设以及洱源县悠久丰厚独特的历史文化等方面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讲授和辅导,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为参训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此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洱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红祥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专题报告。他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上提出了新观点新论断,实践上作出了新部署新措施,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反腐倡廉,为什么要反腐倡廉,怎样反腐倡廉”等重大问题,成为继续推进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建设的重大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有力开创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局面。洱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国新形势新要求同步,在强化预防、作风整治、监督检查、惩治腐败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处、作风整治、巡视反馈的方面综合分析,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形势既喜人又逼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必须下决心下大力抓紧抓好。

杨红祥要求,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一点一点分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内容,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地位作用,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实施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抓住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牛鼻子”。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责任追究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