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察局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职责、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推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全面开展。
抽出身子、放下担子“转职能”。以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为切入点,厘清工作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从“挡箭牌”和“灭火队”的角色中脱离出来,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从143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或者不参与128个,保留15个。7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严把关口,不参加职责范围以外的招投标、竣工验收、资格审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技术专业人员考录等事项8个,由同期的21个减少到为13个,降幅达38.1%。
创新点子、抓实案子“转方式”。突出以办案为中心,在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调整布局、创新机制,确保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将办案人员从原有6名增加为20人,占机关总人数的66.7%;组建若干办案小组,深入调查核实,快办快结,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现象。二是规范建立谈话点。认真贯彻省、州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要求,把谈话点建设作为增强办案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的高度抓紧抓好。县委、县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对县纪委谈话点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改造建设顺利推进,预计12月前投入使用。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发挥“五级联动”平台和民生资金监督平台的作用,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监察、纠风执法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提高成案率,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特别是查处的科级干部创历年之最,在全州12县市中排列第一。截止9月份,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4件,同比增51%;初核30件,同比增25%;转立案17件,同比增142.9%,办结49件,同比增长22.5%。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件25人,涉及科级干部12件13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7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县明察暗访组以查出问题为目标,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主动出击,突出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部门,深入到各级各部门办公场所以及宾馆、娱乐场所、山庄、饭店,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狠刹“庸懒散慢玩浮”行为、严肃整治“六股风”。目前,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02人次,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乡科级干部2人和一般干部1人给予问责,在全县范围内实名通报违反上下班纪律行为23个单位的52名干部职工。同时,制定下发《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逐步形成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运行机制。五是提高监督效果。由县纪委书记和县委办公室主任带队,分片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3轮120人次,对17个未开工项目的12名科级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主管部门对落实“三清洁”工作拖沓、效率不高的1名干部进行问责;对洱海源头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组织实施不力、监管不到位的3名科级干部实施问责,并责成主管部门对早退离岗的3名干部进行问责。
强化里子、常照镜子“转作风”。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强化“里子”,练好“内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在学习教育中提升素质。选派10人次参加中央和省州举办的学习培训,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纪委案件查办锻炼,下派1名干部参加新农村建设,抽调9名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二是在主题活动中转变作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县纪委常委班子按照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群众联系的要求,严格程序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共组织集体学习23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2次21条,开展随机调研2次,走访慰问20人;查找“四风”突出问题12条,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6条,“废改立”制度规定18项。三是在实战演练中提高本领。整合各室、各纪工委12名干部参与执纪办案,择优选调2名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基层公务员充实到办案队伍。注重实践锻炼,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实战中锤炼意志、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