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有8个乡(镇)与越南接壤,国境线长二百七十七公里。在这个方圆2395平方公里的地方,山区面积占99%,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是国家、省重点扶贫的农业县。
多年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在经济发展滞后,办公条件简陋的情况下,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廉洁从检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抓出了成效。198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988年至2004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 “先进集体”两次、“先进检察院”一次;1994年被文山州委、州政府授予“纪检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2003年至2014年被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八次、“先进基层检察院”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三次、2005年被麻栗坡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1999年至2014年,反贪局、反渎局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此外还连续多年被多次被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单位”;先后有186人次受到省、州、县党委、政府和省、州检察院的表彰奖励和记功。由于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恢复建院以来无干警违法违现象发生。
率先垂范 突出班子建设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有没有凝聚力,有没有感召力,有没有战斗力直接关系到这个单位的工作好坏、队伍战斗力的强弱。麻栗坡县检察院始终以“抓班子带队伍,抓队伍促业绩,抓业绩树形象”为己任,率先垂范,班子建设做到“三个过硬”:班子整体素质过硬。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扎实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读本”、纪律作风教育和“牢记宗旨、开展三力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班子的整体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班子民主作风过硬。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每周一次班子成员碰头会和《党组议事规则》,做到凡涉及到检察工作大事及干部任免、人事问题、财务开支等都经集体研究决定,以集体智慧来决策检察工作,使班子达到团结、民主、和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勤政廉政过硬。从学习到工作,从做人到做事,党组一班人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都身先士卒,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决不越雷池半步。始终做到“四个看齐”:即学习向我看齐,团结向我看齐,廉洁向我看齐,工作向我看齐;做到“三个管住”:即管住自己、管住家属、管住下属。党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的改进,不仅给广大干警做出了榜样,同时也促进了班子建设,形成了一个团结、战斗、坚强、廉洁的领导核心。铸就出一种风气正、形象好,以廉树威、以德服人、以情感人的班子品格和廉洁自律、作风正的班子形象,赢得了全院干警的拥护。近几年来的民主测评满意率均为90%以上,检察长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满意率达100%。
立足实际 坚持素质强检
检察工作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实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作保障。如何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时代和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的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历届党组班子不断思考和探讨的课题。多年来,麻栗坡县检察院注重增强干警“四种意识”,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增强政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检察工作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不断强化法律观念,坚持依法办案,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运用检察职能为群众伸张正义,注意克服和防止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增强群众意识;坚持政治强检,转变干警观念,一方面坚持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学习纪律,实行参学率年终考核评比一票否决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用科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增强了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促进全院干警执法思想的统一,保障检察工作的正确导向。另一方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开展“讲先进、比奉献”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党性修养、大局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同时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注重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准则的引导。同时,结合麻栗坡县检察院实际,开展业务立检活动,提升素质工程。采取科室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开展专题讨论、案件评析,出庭观摩,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到上级院培训学习、开展各种岗位练兵等形式,强化干警技能,近五年来,院党组先后选送18名干警和业务骨干到北京房山区院、昆明市院、曲靖市院、昆明铁路分院、个旧市院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收到较好的效果。为加快检察官后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43名干警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B类考试。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干警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己有22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已有9名干警取得法律本科文凭,到2014年9月止,麻栗坡县检察院干警的本科学历达到90%以上。
抓机制强管理 推动队伍建设廉洁高效
怎样才能保持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以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院党组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是确保队伍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把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用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人。一是用制度来规范和管理队伍。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入手,编成60余项7万余字的《制度汇编》,制度汇编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党务行政到办案,从思想政治工作到业务,包括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规范,都能在《制度汇编》里找到相应的规定,量化管理、定岗定责,突出一岗双责。同时立足实践,创新改革,以勤政廉政机制为核心,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深化检务公开,推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建立以公开促公正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把好拒腐防变“三道关”。全院实行财务一本帐,严格实行钱、帐、物分管制,各科、室、局、处经费实行包干报帐制,财经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招待客人原则上实行按标准对口接待,从严控制伙食标准。对赃款赃物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做到一案一帐、一物一卡、收管分开、收缴分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扣押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日清月结,资金统一调度。此外,坚持每月列表公布执行财务制度情况,使全体干警都能全面了解院的财务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监督。三是严把办案违法徇私关。为了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使用,院纪检组适时对业务部门执行“一案三卡”和“执法档案”的情况进行检查,从而有效地监督检察人员的权力行使。四是严管“八小时以外”娱乐关。为了进一步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设立了监督岗和举报箱、并设立举报电话,制定了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严禁邀约他人玩牌等制度。积极引导干警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益的活动,引导干警把握好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准则,把干警的管理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从而维护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五是抓好制度的督促落实,每月政工纪检都要对各部门和干警从思想建设到业务工作,从纪律到作风进行检查、考评和通报。坚持领导部述职述廉和干警年终述职、民主测评制,让每一位干警真正感受到压力并内化为自我约束,使制度落到实处。自恢复建院以来,全院干警严守办案纪律,没有办过一次人情案、金钱案,没有接受过一次涉案宴请,没有收受过一份礼金,也没有收受过一次涉案单位的赞助费,更没出现过一起干警违纪违法事件。全院上下形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齐心协力、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干警士气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时时处处得到体现。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麻栗坡县处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环境,社会治安状况一直比较复杂,不稳定因素比较多。麻栗坡县检察院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办案力度。2010年以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6件6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特别是2012年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执法办案综合考评在全省基层院名列第三,在全州排名第一。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2010年以来,共查办大要案48件52人,大案率86%,所查办案件中科级干部13件13人,相继查处了,水务局原局长车某贪污受贿案,林业局原局长廖某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乃至全州引起了较大反响。三是积极探索侦查方式。近几年来,该院在查办案件中,克服人少案多的实际困难,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出符合工作实际的办案模式,采取“三长”合力抓办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方式,建立起指挥有力、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协调高效的“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机制,充分调动查办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全院合力抓办案。四是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县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013年制定的《麻栗坡县科级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制度》,经县委讨论通过,下发全县各部门贯彻执行,州院转发各县(市)院学习借鉴。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281件 525 人,其中审查后批准逮捕438人,不批准逮捕87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24件695人。法定时限内审结率、批捕案件准确率、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无罪案件。
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3件、监督撤案12件、追捕犯罪嫌疑人2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提出抗诉案件9件9人,提出审判活动纠违18件;侦查活动纠违32件,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57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9件次。由于狠抓了诉讼监督工作,在全州公诉案件质量评比中荣获“先进集体”、刑事抗诉工作“先进集体”等。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监管场所监督。所办理的1件提请抗诉案件和10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全部被省院支抗,支抗率达100%。成功办理了云南省首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转发各地学习借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几年来位居全州前列。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该项工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四年来,无在押人员越狱、非正常死亡和安全事故发生。
多年来,麻栗坡县检察院坚持将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警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用解决实际问题来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二者互动的良好管理机制。30多年来,共培养、输送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35名,充分体现出“严管”之下蕴含着对干警的政治关爱;2005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下,又全面落实中层干部的职级待遇22人;按照省检察院和省财政厅制定的县级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于2007年就一次保障到位,干警的工资、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和办案经费得到保障,再一次凝聚了人心,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精诚团结的检察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30多年来,麻栗坡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凭着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追求,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令人满意的业绩。成绩属于过去,检察工作任重道远。该院的全体干警将以顽强拼搏、辛勤的汗水把“清廉、文明、公正、高效”的执法理念镶嵌在麻栗坡这片热土上,并伴随着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