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宣威市纪委监察局严把“三关”,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把学习教育关。为使纪检干部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宣威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周一干部例会学习、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和选调干部参加上级培训等方式,邀请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纪委领导及统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专业人士和高校教授讲解综合知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反腐倡廉的能力。自2013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例会学习33期,举办全市综合业务培训2期,368人参加培训,选送2名干部到省纪委,1名干部到曲靖纪委跟班学习,选派4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培训,3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高等院校培训,18名干部参加了曲靖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促使干部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业务知识,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严把制度建设关。一是制定了《宣威市纪检监察监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机关会议、学习、纪律等16项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制定了《宣威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各职能室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分解细化了各职能室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年终业务考核在曲靖各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一的一票否决。三是制定了《宣威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规定》,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外出需报备的情况、报备的内容和方式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严把监督管理关。一是强化内部约束。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由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领分管职能室每周不定期对纪委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每周一的干部例会上进行情况通报,对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宣威市纪检监察监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二是注重从严执纪。进一步强化监督,重点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使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六项权力的监督管理,做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从快处理一起,切实防止“灯下黑”的现象。三是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利用党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使整体纪检监察工作处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宣威市纪委严格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用铁的纪律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履好职,用好权,担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