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干部在选拔任用中,能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宣威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得重用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纪检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宣威市纪委监察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一是领导带头学。领导班子认真带头学习,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二是基本业务精心学。干部室工作人员为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认真学习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干部职工例会学。干部室主任在干部例会上,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采取重点讲解、新旧对比、举例说明等方式,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程序。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正气,促进选人用人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严格制定标准,择优选拔干部。坚持严格的选用标准,把握选人用人资格条件。一是明确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制定了《宣威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选调准入制度》,规定准入条件,选调原则、方式和程序,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二是实名推荐。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公布拟选调的人数、岗位、应具备的工作阅历和专业方向,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参照选调准入条件物色并实名推荐初步选调人选。三是综合考察。对推荐出来的初步选调人选,组成考察组对选调准入条件查阅个人档案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深入其所在单位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行综合考察,并由考察组组长向市纪委常委会议汇报人选考察情况,提交考察材料。四是民主决策。由市纪委常委会依据考察情况进行民主讨论,通过无记名票决的方式作出选调决定,提请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自换届以来,新录用公务员2人,从乡镇、市直单位选调一般干部9人,提拔、重用15人到机关各职能室、各乡(镇、街道)任职,从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交流到纪委机关和纪工委的科级干部9人,纪委机关交流到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的科级干部6人。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招录和公开选调的程序进行。
遵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宣威市纪委监察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及讨论决定等制度,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纪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召开纪委常委会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表决的形式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三是选人用人上,切实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都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票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拥护的干部不提拔;严把考察关,每次干部考察,我们都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决策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考察对象必须经常委会研究讨论后,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