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调整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发布时间:2014-10-21 08:47:1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印发《关于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调整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通知重申,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规格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者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领财政资金;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机构变动时,除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及编制范围内退役士兵安置等政策性进人以及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岗位的干部遴选进人外,在本部门改革完成前暂时冻结人事进人手续办理。

通知明确,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坚决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