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从数字变化看“三转”落实

发布时间:2014-10-10 09:39:01   来源:曲靖市纪委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会泽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坚持变化变革,聚焦主业持续发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铁面、铁胆执纪,强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形成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其成效有一系列的数字可印证。

收缩战线“明主责”,议事协调机构“大幅精简”。根据曲靖市纪委统一部署,经和会泽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按照“凡是中央和省市纪委均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中央和省市纪委保留的一律保留,凡是会泽特有又符合三转要求的继续保留”的原则,对参与的217个议事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只保留参与同主业主责相关的16个议事协调机构和3个有利于促进职能发挥的议事协调机构,占总数的8.8%,取消或不再参与198个,占总数的91.2%。同时,将有限的人力、精力集中起来,县纪委60%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办理,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来。

加大投入“强主业”,提升监督执纪“软硬功夫”。突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强化谈话场所安全保障,投资20万元对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室进行升级改造,建立规范、安全、标准的谈话室;针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办案人员缺乏办案经验的实际,加大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力度,举办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突出办案“实战”内容,提高基层纪检组织办案能力和水平。

创新机制“转方式”,安全文明办案“提质增效”。创新复杂疑难案件片区联审机制。把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指导的单位划分为8个片区,从片区内纪检组织中抽调5—7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片区联合审理小组,对情节比较严重、复杂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联合审理,保证办案质量;创新基层自办案件乡案县审机制。为加强对乡镇、县直单位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避免相似案件出现处理不一致、畸轻畸重的问题,要求乡镇、县直单位办理的案件在审理结束、提交党委审批前,将全部案卷材料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案审室协审后,提出书面审理意见并进行反馈,疑难、复杂、处分较重的案件报县纪委常委会审批。2013年以来,县纪委共协审案件43件,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改案件处理建议23件,有效维护了会泽“问责工作连续6年零申诉”、“案件查办连续17年零申诉”的荣誉。

铁面执纪“零容忍”,案件查办呈现“三个上升”。立案总数和人数明显上升。2013年上半年立案19件25人,2014年上半年立案38件44人,立案总数同比上升100%,立案人数上升76%;乡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立案查处数明显上升。2013年上半年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6人,村组干部14人,2014年上半年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15人,村组干部12人,其他1人,乡科级领导干部立案数同比上升220%,一般干部立案数同比上升150%;自办案件数和立案查处人数明显上升。2013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9件12人,2014年上半年立案查处23件24人,自办案件数同比上升156%,立案查处人数同比上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