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严明纪律营造干部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4-10-08 16:11:00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贡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良好从政环境的营造者,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淳的政治生态,积极营造干部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实践党中央关于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不断推动贡山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    筑牢拒腐防线

一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三是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县委每年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严惩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树立清正廉明的政治环境。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规范决策程序

贡山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强化决策风险评估,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决策“八步流程”,坚持“五不”决策(未经调查研究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研究不决策;分管常委和部门意见不成熟不决策;有异议、分歧较大的不决策;土地、规划、招投标等具体事项不直接决策)。要求组织部机关体制的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基层组织建设等项目的中长期计划编制与制定、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重大组工信访事件处理的决定等方面属于重大决策范畴;干部的推荐、提名、任用,部内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方面属于重要干部任免决策范畴;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范畴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减少领导干部作风不民主、滥用权力、随意定事的情况,“三重一大”切实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推进党务公开   构建反腐体系

贡山县为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通过党务公开,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将党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关系、凝聚群众共同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于思想建设、中心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将党务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为良好的政治生态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