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08 09:42:26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玉溪市新平县印发《新平县纪检监察巡查制度(试行)》 (以下简称《制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推动“三转”要求的落实。

《制度》把工程建设项目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中、惠民政策落实任务重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以乡镇(街道)作为巡查重点。主要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规范权力运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等。

巡查分为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常规巡查实行一年一定,由县纪委、县监察局每年年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项巡查主要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决定。

《制度》还对巡查人员范围、巡查工作纪律以及巡查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